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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麓新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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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民族团结进行征文

瑶麓新碑
陆群和
瑶族研究学会秘书长一再叮嘱:到了贵州荔波,一定要去访问黄海。
黄海是湖南江永县人,瑶族,前几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离开学校以后,他直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工作。前年扶贫,他毅然报名到贫穷落后的瑶麓瑶族乡蹲点。
今年5月23日下午,我们在贵州省民委的同志陪同下,来到茂兰自然保护区的瑶麓瑶族乡政府。一下车,就见眼前赫然竖着一块水泥新碑。乡长说:“这就是黄海同志领导瑶族同胞竖立起的“求留后记”碑。碑高约1.5米,正面上方用红漆写上“求留后记”四个大字。
我对黄海的访问就从这块“求留后记”碑谈起。
黄海于1986年3月来到瑶麓瑶族乡组织群众抗旱、春耕;1987年又到该乡挂职(任乡党委副书记)扶贫。事实使他看到:瑶麓瑶胞贫穷落后,饱暖问题还未解决,尤其使人忧虑的还是旧的传统观念十分严重。诸如听天由命、等待求援等思想依然顽强地阻碍着瑶乡的进步和发展。政府无偿地送了许多衣物、化肥给瑶乡,群众却认为这是“收买”他们;给他们送来抽水用的柴油机,他们还要政府发给卸车费……所以,当地有句顺口溜说:“扶不起的瑶山,填不满的坑。”从何帮助瑶胞脱贫致富?黄海认为:必须首先帮助他们改变封闭落后的传统观念。
他从“族外通婚”上找到了突破口。瑶麓群众向来实行舅表婚,姑、妹之女必须嫁给舅舅的儿子,否则,要赔9头牛给舅舅;以后逐步改革,可以自由恋爱,不受财产限制,但占全乡瑶族总人口62%以上的覃(青裤瑶)、卢(白裤瑶)两大支族至今仍然不能通婚(更不能与其他外族通婚),给男女青年的婚嫁造成很大的困难,与外界的交往少得可怜,近亲结婚日趋严重。随着时代的变化,群众中也曾有人要求改掉这个旧俗。但又有人说:要打破这些旧观念,只有省、州领导才能解决。黄海引导大家学习民族学和人口学,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围绕覃、卢以至完全实现“族外通婚”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黄海和干部、寨老们的认识、主张得到了与会者一致的认可,并且形成了决议。按照瑶族习惯:立碑为凭,子孙照办。这就是“求留后记”碑的来历。这件事得到了覃、卢两姓瑶胞以及全县瑶胞的欢迎。立碑那天,本乡以及近临两乡的瑶族群众都来参加了隆重的立碑典礼。从此以后,覃、卢两支瑶族以及瑶族与其他民族通婚便合法化,而且在瑶乡逐渐形成了风气。到今年初,瑶麓瑶胞青年与外族通婚的已有16人,其中与汉族通婚的11对,与水族通婚的4对,覃、卢两支族间通婚的1对。
我们谈着走着。所到之处都是一片欢快、繁忙的景象——乡幼儿园的娃娃,在瑶族阿姨带领下歌舞嬉戏;民族中小学书声琅琅;田野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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