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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毛纺厂报产值 差错属于技术原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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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4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新泰毛纺厂报产值 差错属于技术原因
8月19日你报第6版《统计数字不实剖析》一文说“山东新泰市毛纺厂1988年虚报产值1/3”,经查证,原反应材料与事实出入太大。而实际查出的虚数有两笔:一是该厂经编分厂重复计算产值35万元;二是该厂与港商合资建的泰顺公司,已独立核算,但1988年泰顺公司73万元产值也统计在新泰市毛纺厂总产值中。从调查看,新泰市毛纺厂1988年的总产值统计基本上是正确的,重复计算的部分包括泰顺公司部分,共占3.89%,属技术性差错,并非有意虚报产值。
山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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