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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 国家将花大力气解决 有关暂行条例即将颁布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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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 国家将花大力气解决
有关暂行条例即将颁布实施
本报郑州10月15日电 记者李而亮从此间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区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工作会议上获悉:常被称为“一差二缺”的城镇中小学教师住房,今后将得到不断改善。国家教委最近制订的《中小学教职工住房暂行条例(草案)》,为逐步改善城镇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提供了明确的规划和依据,并将以法规形式颁布实施。
近几年,我国教师的住房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1983年到1988年间,全国用于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投资达21.39亿元,共建新宅竣工面积104.86万平方米。1987年全国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均住房由1982年的3.8平方米,提高到5.09平方米。但根据调查统计,1988年全国180万户住城镇以上中小学教职工中仍有无房户和拥挤户59万户,等房结婚的青年教职工还有9万人。以上共需解决住房2517万平方米,约需投资63亿元。若按前几年的平均建设速度计算,解决上述问题还要15年时间。
国家教委有关领导指出: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解决中小学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时候了。
《中小学教职工住房暂行条例(草案)》对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标准作了详细规定,还对筹资、投资渠道作了明确的规定、安排,对住房分配和管理也制定了具体细则。
《中小学教职工住房暂行条例(草案)》,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后,由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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