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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土地管理员被殴致死 有关部门负责人向社会发出强烈呼吁 决不允许妨害土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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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浙江一土地管理员被殴致死
有关部门负责人向社会发出强烈呼吁
决不允许妨害土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本报讯 9月23日下午,浙江省桐庐县合强村发生了一起抗拒依法执行公务、查处违法占地案件,残酷殴打乡土地管理员夏继良致死的恶性案件。
那天,合强村村民何玉贵在村民组长陈爱华的唆使下,强占村民陈建民的牛栏宅基建房,受到陈的阻止并引起争吵。当日下午2时许,乡土地管理员夏继良闻讯赶到现场,当即指出何玉贵强占他人宅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何及其子、妻等,不但不听劝告,反而依仗人多势众,大打出手,致使夏继良当场休克。后经医生诊断:夏继良颅脑骨折开裂13厘米,颅腔大面积血肿。虽经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殉职。
据国家土地局局长王先进介绍,近两年在部分地方,接连发生土地管理人员被围攻、辱骂、殴打的事件。辽宁省朝阳市土地管理局反映,自1987年1月1日以来,该地区土地管理人员遭到报复、伤害的事件达120余起。在福建省,近年来土地管理人员被殴打致伤、致残的有80多人。广东省仅在兴宁县,就因查处违法用地发生土地管理人员被刁难、谩骂事件82起,被围攻、威胁37起,被殴打的15起。
侵害土地管理人员的大多是违法占地、受到处罚心怀不满的人。他们或公开报复、进行暴力侵害,或采取隐蔽的方式进行报复、伤害。类似案件,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河南、陕西等省均有发生。
令人十分忧虑的是,有些地方把严重妨害土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侵害土地管理人员的犯罪行为,仅当做民事纠纷来处理,有的甚至互相推诿不予处理,使肇事者逍遥法外。去年10月16日,辽宁省建平县叶柏寿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孙旭田,因处理违法占地案件,被人毒打致伤,缝合7针,这一事件至今得不到处理。
目前,一些地方因屡屡发生上述情况,已使这些地方土地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受到严重挫伤。王先进呼吁全社会支持他们的工作,为依法管理土地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周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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