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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不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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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2
第1版(要闻)
专栏: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不变
  本报评论员
江苏盐城市郊区两位农民给本报来信,反映当地风传联产承包制要取消的事,希望编辑部予以答复。我们感谢这两位同志对我们的信任,同时我们负责地告诉广大农民同志,党在农村包括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正确政策是不会变的,相反,还要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江泽民同志在国庆讲话这一纲领性文件中指出:“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执行稳定的农村政策,完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要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稳妥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农村的现行政策是要稳定的。在全国,就大部分地区来说,当前还是要坚持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少数经济发达、机械化程度较高和乡村工业发展较快较好的地区,以及部分大中城市郊区,可以有计划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是,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一要根据客观条件,确实可能;二要根据农民群众自愿,不能强制。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还不具备这两条。大部分地区还是要坚持和完善现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承包制。即使搞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地方,也要采取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绝不能再吃“大锅饭”。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因为它不仅符合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是目前条件下组织农民进行粮食、棉花、油料等各类种植业和各类养殖业生产的较好形式;同时,也因为它是我们在总结多年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由农民创造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组成部分。10年改革的实践向我们无可辩驳地证明,它能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10年来,我国人均占有粮食由300公斤提高到400多公斤;棉花总产由200多万吨提高到400多万吨;人均占有的动物性食品由20公斤上升到40公斤。这一切,如果不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是不可能做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实践证明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成功的、有效的,为什么要改变它呢?
当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客观形势的变化,各类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有效的经营形式也要不断地完善和提高,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使之更符合农民的愿望和生产力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但是这些都要出于群众的自愿。我们绝不会再做违背农民意愿、妨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蠢事。有人说“马上要搞‘大呼隆’了”,这是谣传,如果个别地方确实想这样干,要立即纠正。
来信也使我们看到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在当前,农村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国庆讲话,并且及时向农民进行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顾虑,使广大农民积极投入到生产中去,使农村的各项工作沿着党中央指引的道路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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