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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查验身份证时乱收费 公安部通知强调一经发现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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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8
第4版(综合)
专栏:

  制止查验身份证时乱收费
  公安部通知强调一经发现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制止在居民身份证查验、核查工作中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
通知说,自1989年9月15日全国开始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以来,大多数地区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少数公安机关在查验工作中对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随意进行罚款和收费,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群众反映早已办理了申领手续,但由于公安机关工作跟不上,没能将证件及时发给他们,在查验时也被罚了款。
通知重申了有关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注意掌握政策和处罚界限,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执行范围和标准,坚决制止在查验和核查居民身份证工作中乱罚款、乱收费。在现阶段,对未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应以宣传和批评、教育为主;对尚未领到证件的群众,应采取临时变通的办法解决其证明身份问题。各地应继续加快发证步伐,缩短制证周期,将证件尽快发到群众手里。
通知指出,凡是利用工作之便故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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