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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举报更要重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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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重举报更要重查处
为了惩治腐败,各地纷纷成立了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甚至连有些服务行业也公布了监督电话,有的还报道了举报“成果”,形成了一股小小的“举报热”。应该说,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但举报不是目的,它只是为人民群众监督政务增加了一个渠道,为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者提供了方便。而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对举报的案件抓紧查处。
举报中心建立以来,确实收效不小。但要把群众举报的这种积极性保持下去,有关部门就要动点“真格的”,敢于碰硬,查处问题。这样,举报中心就会得人心,同时也可起到它应有的震慑作用,使那些想做坏事的人有所顾忌。
为了不致使举报者失望,建议各级举报中心对那些留有真实姓名的举报者,在注意保守秘密的情况下,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同时对各类案件的查处期限作个规定,不能老是“正在查处”。
河北秦皇岛市委 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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