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谁打击举报人就查处谁 益阳县、邹县检察院的做法得民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谁打击举报人就查处谁
  益阳县、邹县检察院的做法得民心
湖南益阳县 胡再华来信:我县的一些群众积极向司法部门检举本单位领导的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事实。在检察部门对犯罪分子作出处理之前,有些检举人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为此,我县检察院严肃处理这类打击报复事件。
去年10月8日,县机械厂打字员郭菊香,举报副厂长杨松辉伪造假发票,将1800元公款私分等犯罪事实,结果杨松辉以“诬告”为由,对她打击报复。去年11月22日,杨松辉将郭菊香殴打致伤。今年7月16日,杨松辉的妻子又用热水瓶砸郭菊香,将郭菊香烫伤。县检察院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会同县纪委和县经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经一个多月调查,证实了郭菊香所反映的情况。在对杨松辉问题未处理前的9月11日,县检察院在群众大会上表彰了郭菊香的正义之举。
县轮胎厂会计陈细枚,因向检察院举报了厂长的贪污行为,厂长便从今年元月至4月,扣发陈细枚两个月的工资,4个月的奖金,并将其调离财会室。县检察院纠正了厂长的错误行为。
针对有的单位规定群众举报“只对内不对外,只对下不对上,要以维护经营关系户利益为限界”的错误做法,县检察院开展法律咨询,结果9月份里,万元以上的犯罪分子有5人自首。
山东济宁市人民检察院 丁文标来信:4月19日至5月23日,山东邹县纪委、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联合调查证实:邹县平阳寺镇前鲍村汤计丁利用职权贪污公款1314元。这笔赃款被有关部门全部追回后,汤计丁对检举人、本村村民汤克彬怀恨在心,于5月27日先是破口大骂,后又照汤克彬左眼处猛击一拳,接着两人撕打在一起。经医院诊断,汤克彬左肩部、左右肘部表皮擦伤;左眼下轻度淤血,左面部被咬伤;软组织损伤。汤计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劣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邹县人民检察院将汤计丁以报复陷害罪依法逮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