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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机关人员中的亲属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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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简析机关人员中的亲属关系
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在我省直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亲属在同一机关和同一系统工作的现象日渐突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血缘、姻缘关系网络。前不久,我们对省直56个单位的工作人员血缘,姻缘情况进行了一次书面调查。在被调查的省直46个党、政、群机关中,干部亲属在同一机关工作的人数竟占职工总数的18%,其中厅级干部有亲属关系人数占厅级工作人员总数的15.5%。具体情况是:
配偶关系:在被调查的46个党、政、群机关4051名职工中,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的有211对,占整个职工总数的10.4%。血亲关系:父母子女在同一单位的有177人,兄弟姊妹在同一单位的有15人,祖父母孙子女在同一单位的有2名,这些亲属约占机关职工总数的4.8%。姻亲关系:与女婿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有22名,与儿媳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有17名,与岳父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有10名,这些亲属约占机关职工总数的1.2%。
在被调查的10个厅级事业单位中,具有亲属关系的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的占职工总数的17.5%。父母子女在同一单位的占职工总数4%。
上述亲属关系给机关工作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产生的原因虽然有的不可避免,但也有些原因值得注意。如:安置就业;子女顶替的政策允许在本单位内安置;为照顾夫妻分居和安置转业军人;组织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出现一些漏洞,以及少数领导人以权谋私等。为更好地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机关单位中的亲属关系应设法予以解决。
安徽省人事局机构编制研究室
朱苇青 赵东奇 张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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