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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武器经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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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禁止携带武器经商
最近,我县连续发生两起携带武器从事经营活动,引起打架斗殴和妨害公务的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的经营秩序。
8月22日,南县乌嘴乡某单位采购员丁某等3人来我县山区购买木炭,随身携带警棍一支。当晚7时许,装运木炭的汽车经过我县杨林乡公路段时,撞坏了停靠在公路旁的一台农用四轮车,双方司机发生争执,南县采购员便拿出警棍将小四轮司机击倒。9月15日,贵州镇远县涌溪供销社司机彭元庆到白沙溪茶厂(厂址设安化县)运茶叶,身上携带借来的“五四”手枪一支,途经我县黄沙坪镇时,拒绝工商、税务人员的税费检查,并用枪支相威胁。
据了解,上述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呼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武器的管理,禁止携带武器从事经商活动。
  湖南安化县委 谌永生 安化县中砥工商所 杨韶华 龙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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