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阅读
  • 0回复

河南宋湾区合作社有漏税现象 领导干部应承认错误虚心检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3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南宋湾区合作社有漏税现象
领导干部应承认错误虚心检讨
编辑同志:河南淅川县宋湾区的合作社有漏税现象,而该社领导干部却不虚心承认错误。据初步检查,该社只在一九五二年第一季度的流水额三千二百九十万六千七百元中,就漏了印花税十四万元,货物税十万四千一百元。
这个合作社所以敢于漏税,是因为该社主任在思想上忽视国家税收法令。他认为门市部那样忙,五千元的货要开货票,一万五千元的货要贴印花,实在太麻烦了。这次检查后,合作社主任不但不进行检讨,反而说:“我们这样忙,你们一来就检查了三、四天。”实际上有关部门只检查了两个下午,而且还是取得合作社的同意,利用他们空暇的时间来检查的。他们怕批评,尤其怕我们向报纸投稿批评他们,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承认错误。我们认为这个合作社除应补税外,该社领导干部并应检查纠正错误思想。 李玉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