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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招用童工 不许虐待工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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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31
第4版(综合)
专栏:短评

  不许招用童工
  不许虐待工人
从事非法经营的成都市金牛区永丰乡“自力皮革厂”厂长周坚,骗招童工,肆意盘剥毒打工人的恶劣行径,触目惊心,令人愤慨。李鹏同志针对这件案子指出: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绝不允许这种残酷剥削,惨无人道的事发生。”现在公安部门已将周坚依法逮捕。这虽然是个别的事例,但是它所反映的问题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和一切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无论在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中,人们都只有分工的不同,人格一律平等,没有贵贱的区别。工人作为主人的政治地位和合法权益不容改变和剥夺。周坚任意打骂工人,甚至剥夺工人的人身自由,是违法的,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利益应受到特别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这是一项重要的法规。周坚无视国家法规,骗招童工,并毒打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更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我们搞改革开放,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绝不意味着为了个人发财可以不择手段地肆意妄为。如果有人钻改革的空子,想通过招用童工、虐待工人等非法手段发大财,那就打错了算盘。各地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要以周坚一案为鉴戒,认真查一查本地区有无类似的情形;如果有,一定要坚决制止,并对触犯刑律者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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