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应抓好扶贫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1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应抓好扶贫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最近,湖南衡阳县审计局在县民政局的配合下,对西渡、洪市、渣江三个区和渣江镇库宗乡的扶贫资金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任意挤占挪用。渣江区发放扶贫贷款5万元,已经收回3.15万元,只上交县里0.6万元。区里用于食堂亏空、修路和维修厕所1.9万多元,区民政助理动用0.032万元购柜子和电风扇。洪市区一领导人擅自将福利事业周转金2万元借给区基建队使用。秋塘乡在0.65万元扶贫贷款中拿出0.412万元用于乡政府架设电线。
公款据为私管。咸水乡一干部将县民政局拨的1万元周转金以私人存折存入信用社0.5万元,供自己掌管使用。他先后借给私人0.4万元,还用于乡政府春节接灯、开会等开支0.086万元,手续不健全。
资金投放不当。咸水、三湖等3个乡共投放扶贫资金3.05万元,扶持182户,其中凭关系、感情扶持的有56户,资金1.105万元。咸水乡兰草、双桥两个村扶持的7户全是并不困难的村干部。渣江区民政助理动用0.39万元,扶持了11户亲戚朋友,其中有的款已有3年了尚未收回。
上述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势必给扶贫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建议各地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建制建账,做到专款专用;对前段出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湖南衡阳县 许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