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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来自个体户的冲击——上海提出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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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正视来自个体户的冲击
——上海提出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新华社记者 陈毛弟 严卫民
上海个体经济这几年发展很快。至今年上半年止,全市有证个体工商户达108847户,从业人员有16万多人,分别比1978年增加13倍和20倍。注册资金3亿余元,商品零售额近7亿元。个体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是应该肯定的,对扩大劳动就业门路,促进流通,方便城乡居民生活,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都是有利的。但个体户中存在的收入高、贿赂干部、不法经营和偷漏国税等现象,对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上、心理上和道德上的冲击和腐蚀。上海市有关部门认为,必须加强个体经济管理,使之纳入健康发展轨道。
以贿开道,动摇“军心”
个体户中的一些不法分子把行贿作为发财致富的法宝。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材料表明,个体户行贿案呈急剧上升趋势。某区检察院在调查一批受贿案时,传讯了100多个个体经营者,竟发现他们中几乎都有行贿的行为。不法个体户行贿的目标主要有两类:一部分握有“生杀予夺”管理权的人和握有物资分配、供应权的人。以此换到紧俏货源和谋取暴利。杨浦区检察院今年7、8月间从上海水产第一、第三批发部、上海鱼品加工厂、中国水产联合总公司上海分公司破获50余起受贿案,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15件,2万元以上的特大案3件。行贿者绝大多数是个体户。国家公务人员被不法个体户拉下水的主要是税务、工商、公安人员。
上海市税务系统近年来已查处的税务人员违法案件中,有不少是由于不法个体经营者行贿所致。
个体户收入与一般职工收入上的巨大反差,是社会分配不公的主要标志之一。个体户的高收入和高收入得之容易,使少数在职职工、机关干部“倒戈”,加入个体户大军。卢湾区4000个体从业人员中,辞退职人员有985人,约占1/4。一年里,个体户中辞退职人员所占比例上升了20%以上。还有更多的在职职工“日公夜私”,无照经营,工余时间卖牛奶,修自行车;或当个体户的帮工。
赚违法钱,干违法事
一些不法个体户赚违法钱,干违法事,有人形容他们是赚得疯狂,花得也疯狂。这种疯狂,对国家法纪、道德伦常乃至整个社会风气,都是强烈的冲击。
“发大财,偷国税”,是一部分不法个体户发迹暴富的捷径。据上海市税务局资料表明,个体户的偷漏税面约占70%。数额一般几千元,多的上升到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几十万元。按照目前的税收法规照章交税,一个个体户要想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就连一些个体户自己也承认,不偷税漏税,难以暴富。
今年7、8月份,上海检察、税务部门就侦破了22件5万元以上的个体经营者特大偷税犯罪案。偷税数额共达276万元。个体户偷漏税的手法很多,有关部门调查归纳为7大类60种。
乱涨价是个体经营中的一大问题。据上海物价检查部门反映,上海11万个体户中,大多数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违反物价政策的情况。一些“狮子大开口”的个体出租车更是成了上海的一大公害。上海公共客运管理部门曾在两个月中查实个体出租车违纪营业168起,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乱收费、多收费的。另外,缺斤少两、掺假使杂等变相涨价现象更是普遍存在。
由于个体经营者这个阶层素质偏低,在高额收入的催化下,一部分个体户就用违法赚来的钱,又去干违法的事。据上海市公安局统计,1987年全市有306个个体户受到劳动教养的处罚,其中因赌博而受此处罚的达55%以上。今年头4个月,又有110个个体户被送劳动教养,其中赌博的58人,也占一半以上。前年,上海市公安局破获一件特大赌博案,当场抓获赌徒17名,几乎全是个体经营者。这伙人聚赌30多次,赌资共计近百万元。流氓嫖宿,也是个体经营者中常有的违法犯罪现象。
多管齐下,祛邪扶正
面对来自个体户的冲击,上海有关部门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整顿个体经济秩序,坚决取缔倒卖紧俏商品、外币、国库券及各种票证等非法活动;整顿取缔黄色、非法书刊销售和个体酒吧“陪酒女郎”;开展反偷漏税工作等,已取得一定成效。上海市有关部门认为,要根据江泽民同志在国庆40周年大会讲话中提出的方针,制订明确配套的个体经济政策,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完善对个体户的管理和教育,使之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首先,国家对个体经济包括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宏观上加强管理和引导,既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又限制其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以切实做到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完善有关法规,坚持以法治理。同时,对个体经营要有明确的行业导向,经营范围和方式有明确的限制。对酒吧等特种行业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
强化国营、集体经济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国营、集体商业的固有优势。同时,还要发挥个体经济的补充作用,加强对个体户的分类价格管理,坚决抑制和打击“漫天要价”的不良经商作风。
提高个体户的“事业意识”,正确引导消费投向。个体户所赚到的钱,因在投资领域找不到出路,而滞留在消费领域,从而产生一系列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为正确引导个体户的消费投向,可实行强制养老保险,保障个体户和被他们雇佣的劳动者的养老问题。待时间和条件成熟后,进一步扩大到医疗保险。对个体经营大户应提高他们的“事业意识”,引导他们向私营企业转化,将增值的资金投入发展生产。
国家对个体经济要有一个统一的综合管理机构。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税收、公安等有关部门,犹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造成管理上的脱节,不协调,甚至发生冲撞。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对个体户的综合管理部门,在统一的政策、法规指导下,担负管理、教育个体户的职责。
在国家公务人员和国营、集体企事业干部中大力加强廉政教育,持久地开展反贪污、反受贿斗争。上海市税务局于最近推行税务干部定期换岗和征收、检查分离制,克服“以税谋私”弊病,已取得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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