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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每亩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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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2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怎样珍惜每寸土地?

珍惜每亩山
中共江西省铜鼓县委书记 陈达恒
土地面积是有限的,保护和利用土地却有着无限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做。我县地处赣西北,山区占总面积的84.5%,概称为“八分半山半分田,一分水面道路和庄园”。结合我县人均1亩耕地、17亩山林的实际情况,怎样挖掘土地潜力?我们从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是:要惜地如金,像经营田那样经营山。
赣西北山区曾有过“大田耕尽去耕山”的景象。然而,到了70年代,人们眼睛仅盯在有限的平原耕地面积上;只注重田,不重视山,致使山区“树在山上烂,人在家里穷,守着金饭碗讨饭吃”。我县于1980年从广东请来瓜农,实行跨地租赁经营,把西瓜种到山上,种植面积达1000多亩。人们开始不敢想象,实践却证明荒山上种的西瓜,比耕地上的西瓜长得更好更甜,每亩收入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人们眼界大开。“优势在山,潜力在山,希望在山,致富靠山”,成了大家的共识。几年时间,全县建立了32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开发荒山、荒坡4500多亩,建立了大批果园、茶园、笋竹两用林区,每年每亩用材林平均成材0.5立方米,每亩笋竹两用林产鲜笋400公斤,其价值可与山区每亩水田每年200多元平均收入相媲美,甚至大大超过。何况对山地进行立体开发,既有可观的经济收入,又可调节气候,涵养水源,获得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过去我们曾提出过“不荒一亩田”的口号,现在为什么不可提出“珍惜每亩山”的口号呢?山地也是土地,而且是大头,不应该成为被遗忘的角落。田与山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手心手背都是肉,何必厚此薄彼呢?我们必须改变长期以来忽视山地的做法。如果对山能像对田那样,全面规划,合理安排,精耕细作,科学管理,山就一定能像田那样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
为了解决农民开发山地的资金困难和林业生产周期长的问题,我们在全县推广租山贷款造林。由土地开发公司投资,承包经营者投劳,联合开发荒山、荒坡,实行按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开发成果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归开发公司。我们还采取无偿投资的办法,鼓励农民连片开发山地。土地开发公司承担土地规划、检查验收、技术指导的义务,对分户经营的农户给予种子、肥料及资金扶助,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和开发成果归农户所有。同时,我们试行人工林立木商品市场,解决造林周期长与林农短期利益的矛盾,允许开发成果拍卖、继承和转让。对已开发的山地,由法律和土地管理部门签发土地使用证,用法律和乡规民约保护开发者的利益。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像经营田那样经营山,是挖掘土地潜力,加快山区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的希望就在绿色的山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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