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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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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3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为治理烟用滤嘴材料多渠道进口和经营的混乱状况,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和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烟草专卖局今年9月4日的联合通知,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烟用滤嘴材料属专卖管理品,烟草企业申请进口滤嘴材料必须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凭国家烟草专卖局批件申领进口许可证。
2.用户只能向以下有滤嘴材料进口权的单位委托办理进口:
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及其分公司;
海南省烟草公司(只限进口当地卷烟生产自用数量);
深圳市烟草公司(只限进口当地卷烟生产自用数量);
珠海市烟草公司(只限进口当地卷烟生产自用数量);
厦门丰盛贸易有限公司(只限进口当地卷烟生产自用数量);
3.滤嘴材料是国家二类进口商品,根据上述联合通知规定,由主营公司即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协调滤嘴材料进口价格和客户安排。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江明
198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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