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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汉拒不自首被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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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3
第4版(综合)
专栏:

刘东汉拒不自首被逮捕
新华社广州11月1日电 (记者张肄文)拒不自首的广州市重大索贿、受贿案犯刘东汉今日零时被广州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刘东汉原是广州市燃料总公司物资供应处处长,他趁1988年广州市煤炭供应紧张之机,利用手中掌握煤炭分配指标的权力多次向需求煤炭的单位和个人索取贿赂,数额巨大。两院《通告》发布后,有关部门曾多次劝说,敦促他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该犯拒不自首。
公安人员在他的家中共搜查到人民币和各种奖券、债券66000余元、港币8000元、淫秽录像带3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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