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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内政部 发布关于身份证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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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31
第4版()
专栏: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内政部
发布关于身份证的决定
【新华社二十九日讯】塔斯社柏林二十八日讯:德意志通讯社报道: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内政部消息:从一九五二年六月一日起,德国公民必须携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当局所颁发之身分证,才能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境内通行和居留。
没有这种身份证的人必须携带特别证件。关于颁发这种特别证件的命令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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