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解放军三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全军以更大热情参加经济建设 明年起每人年均义务劳动不少于十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11
第3版(综合)
专栏:

解放军三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全军以更大热情参加经济建设
明年起每人年均义务劳动不少于十天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军以更大的热情义务参加国家经济建设。
三总部的通知说,参加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人民军队宗旨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策。在这种形势下,积极主动地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与全国人民一道,艰苦奋斗,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是军队为国家分忧,支持国家治理整顿的一项实际行动,是我军义不容辞的责任。经中央军委同意,从1990年起,全军每人每年义务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的劳动时间平均不得少于10天,其中团以下作战部队和院校学员人均10至15天,科研、技术单位人均7至10天,师以上机关人均7天。所需时间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统一安排,参加抢险救灾的时间也可算在义务劳动时间之内。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机关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部队自身的条件和驻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注重实效,保证落实。要尽可能地多参加一些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支援农业的发展。在参加义务劳动过程中,要教育部队向人民群众学习,遵守群众纪律,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