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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掏钱,用好地多掏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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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14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怎样珍惜每寸土地?

用地掏钱,用好地多掏钱
福建厦门市 吕文质
厦门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试点城市之一。1988年6月以来,以公开投标和协议的形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共37幅地块,用地面积计43万平方米,获得地价款1.18亿元。其中有10多万平方米是收回用地单位征而超期未用或调整用地。
土地有偿使用,促进了城市土地更科学、合理地配置,充分体现了土地的价值和级差使用。使用土地要掏钱,使用好地要多掏钱。厦门市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地块,中标地价不一,悬殊很大,靠近边远地带、投资环境较差的地块,每平方米500元至700元;靠近市区、公共基础设施较齐全的地块,每平方米为2500元左右;地价最高的是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地块,每平方米高达3468元。
目前,厦门市一些构件预制场地、仓库用地以及效益很差的一些简易工厂,都迫切要求出让土地建商品房或其它效益高的建设项目;旧市区一些繁华而建筑物简陋破旧、建设布局不合理的地段,已与外商签订合同成片改造;鼓浪屿一些与风景区不相适应的工厂,也正在迁出,原来的土地被改为他用。
事实证明,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从根本上克服了行政划拨用地的弊端;未征先用、征而不用、多征少用、好地劣用等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情况少见了。它还为国家财政创造了可观的收入,为“以地养地”、“以地养城”走出了一条新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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