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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斗争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发展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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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山东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斗争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发展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
本报讯 山东省在狠抓“扫黄”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扫除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丑恶现象,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7月份以来,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次全面彻底扫除精神毒品、文化垃圾的群众性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已清查出淫秽书刊65万册、黄色淫秽音像制品3000多盘,取缔非法书刊销售点1251个、非法录像放映点101个,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加强了对新闻出版的整顿工作,制定了依法管理图书文化市场的办法、条例,从而基本上改变了图书文化市场的混乱局面,进一步活跃和繁荣了社会主义文化艺术。
“扫黄”必须“打丑”。近几年来,山东省各地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当作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问题来抓,先后在犯罪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几十次规模不等的专项斗争,使这一丑恶现象大为收敛。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对这项工作,从省到乡镇,都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在问题突出的地方,逐级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门班子,组织专门队伍。各级财政也在办案经费上尽力给予支持。
——组织专项斗争,进行集中打击。全省把打击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进行严厉打击。近几年来,全省先后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统一打击活动,先后共打击处理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14000多名,其中判刑的3100多名。
——大力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他们采取县市包乡镇、乡镇包村庄的办法,逐村逐户地对外地流入的妇女儿童排查摸底,当面核实,凡是应该解救的,采取措施积极进行解救。1981年至1988年,全省共解救受害妇女16000多名、儿童900多名。
——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省有关部门联合编写、印发了严厉打击和坚决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宣传提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重大典型案犯,大张旗鼓地宣判处理。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突出抓了整顿、健全基层政法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控制措施,提高了对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的群防群治能力。
“打丑”务必除根。山东省委、省政府最近又作出决定: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省委、省政府还把扫除这一丑恶社会现象列入考评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今后凡是这类犯罪活动得不到有效打击和制止的地方,务必追究当地党政领导人的责任;凡是支持包庇这类犯罪活动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干部,应视情节给予党纪、团纪、政纪处分;对参与犯罪活动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为了有效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51000多“移风易俗理事会”、“婚嫁服务队”、“婚姻介绍所”等群众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要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规和《婚姻法》,从根本上扫除各种丑恶社会现象产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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