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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甚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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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16
第3版(综合)
专栏:

推销甚么?
拾风
报上批评电视广告的文章不少了,并不是有人专找电视广告的麻烦,实在是由于电视宣传影响太大,不容忽视。
前段时间,电视屏幕又推出一个新广告,它以大胆的动作性和挑逗性而特别引人注目。且看它的画面组合:先是一个半裸的女士摘除胸罩状,而后,一双赤脚的特写,而后,胸罩、内裤纷纷掉落脚边,接着出现一位男士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女士则报之以羞答答的媚笑……够了,够了,精心制作出如此画面,据说为了推销肥皂,你不感到离谱么?
这则广告播出以后,引起了人们的种种议论,电视台也予以停播了。然而,这样的广告在“扫黄”声中得以出现,仍然很能启发人们多想一想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再三强调,“扫黄”既要坚决,又要严格执行政策,宁可暂时不及,不要搞过头,这无疑是正确的指导方针。可是,作为精神产品的制作者来说,则似乎应该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出发,把聪明才智用去创作一批健康、引人向上的作品,而不要把精力浪费在黄色边缘地带的“开发”去试探政策的容许度。这种心态,对社会,对个人不会有好处。老实说,推销商品的广告宣传(包括文艺作品),老是乞灵于男女之间的眉目传情,性感挑逗,只能说明作者思想贫乏和技穷,这类作品即使不在取缔之列,人民也会看腻的。而当初让这类作品出台的有关部门,又是怎样想的呢?
(原载11月14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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