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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步调 全力攻坚——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回顾与前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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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18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统一步调 全力攻坚
——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回顾与前瞻
本报记者 潘岗
清理整顿公司已到了节骨眼上。自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清理整顿公司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地方撤并公司决心不大,行动迟缓。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撤并的公司数只占公司总数的10%左右。这样的比例,显然与中央的要求相差甚远,也说明公司过多过滥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公司多了、滥了,几乎成为公论。那么,为什么在真要撤并一批公司时,却下不了决心呢?主要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怕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利益受损;二是怕善后工作难处理。
应当承认,撤并公司必然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有些方面的利益可能受到一些影响和损失。但是,如果抱住局部利益不放,任凭那些公司胡作非为,影响治理整顿的全局,那怎么向人们解释。
就以一些经济协作办公室办的公司来说,早已被许多人看作“有利无弊”的公司。恰恰在这些公司中,凭借政府权力谋取暴利者有之,假借“搞活”之名行贿者亦有之。如湖北省经济协作开发公司,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采取加收管理费、加价销售方法,非法获利11.8万元。两年来,这家公司以各种名义送给其主管部门数千元。这个省的应城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从1988年元月开始,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就购进彩电、冰箱、录相机及名牌自行车等物,以不收款、少收款等方式,送给省内掌握人财物大权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其中仅彩电、冰箱、录相机,该公司就少收款63万多元。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而在各地又屡见不鲜的事例,我们只能得出结论:公司过多过滥,不仅干扰整个经济秩序,干扰为政清廉,也干扰了局部地区的正常经济活动。撤并一批公司,深得民心。
“对公司的违法活动严肃查处就是了,何必一定要撤?”这是一部分人的看法。诚然,对公司要求不能十全十美,甚至要求每一笔业务往来保证不出差错。但是,有些公司必须撤并,不能手软,如那些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和不具备开办条件、严重违法乱纪的公司;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和各级党政机关办的公司。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对这些公司的非法活动,仅靠查处,难以治本。一旦气候适宜,他们就又重蹈旧辙。中国人文科学发展西安分公司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例。
就是这个既无固定经营场地、又无固定从业人员、无主管部门的公司,1985年9月开业以来,先是因违法经营电冰箱两次被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罚款8.5万元,之后,这家公司毫无悔改之心,反而变本加厉,倒卖电冰箱批文,获利20万元,直到最近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了其主要负责人才算“止步”。
田纪云副总理前不久指出,目前清理整顿公司已进入攻坚阶段。最近,为了攻坚,国务院又提出了四条过硬措施,并充实力量,派出了检查组、巡视组。日前,中央国家机关第一批撤销了1018个公司……可以预见,只要上下左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就一定能善始善终,把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抓好抓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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