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美国会通过进一步“制裁”中国的议案 美政府官员指出这将严重妨碍美国对外政策的执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0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美国会通过进一步“制裁”中国的议案
美政府官员指出这将严重妨碍美国对外政策的执行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美国国会众参两院15日和16日分别通过了对中国采取进一步“制裁”的议案,这是美国国会干涉中国内政、进一步恶化两国关系的又一严重步骤。
这个议案是以修正案的形式附加在美国国务院授权法案后的。修正案不仅表示支持美国政府6月5日宣布的对中国的一系列“制裁”措施,而且要求政府中止向“贸易发展办公室”与中国有关的活动提供资金。
这项修正案还在其“意向性”声明中主张由联合国来“谴责”中国,鼓吹美国要“明确地”使其对华政策同西藏的局势相联系,并且要美国总统“重新研究”中国在对美贸易中享有的“最惠国”待遇及所有的双边贸易协定,并协同“巴统”组织“重新研究”在高技术出口方面给予中国的优先待遇等等。(说明)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日前曾在一份给美国会两党领袖的备忘录中,期望和敦促美行政和立法部门在对华政策方面共同采取和解政策,解除对中国的“制裁”。
在这项修正案通过后,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斯考克罗夫特和副国务卿伊格尔伯格联名写信给共和党参议员赫尔姆斯,指出新的限制措施将“严重妨碍美国对外政策的执行”,并“给美国的外交行动带来不公正的和不合理的负担”。
中国政府和领导人曾多次指出,中美两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应建立在将自己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强加于别国的基础上。各国无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违背这些原则,必将使两国关系受到严重损害。
说明:这项修正案规定,如总统能向国会提出报告说明中国在政治改革中取得进展,或出于美国“国家利益”考虑,可撤消对中国的“制裁”措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