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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官——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晁秉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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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清廉法官
——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晁秉荣
本报记者 苏宁
1953年7月,22岁的晁秉荣从北京城里来到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工作。36年来,他担任过接待员、书记员、审判员、民庭庭长、法院副院长,曾8次被评为市、区法院系统的先进工作者、标兵、红旗手。1983年,他挑起了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重担。
执法如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法院院长的晁秉荣经常碰到来自社会的干扰和压力。但是,他时时处处注意保持国家法律的尊严,视亵渎法律为最大犯罪。
有一次,法院在审理涉及本区京西百卉公司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公司经理石惠轩等人有严重的诈骗问题,即先后派出12名审判人员进行调查,共取证70多份。他们将这些材料转交区公安分局后,又派出5名审判人员,协同调查15天,查明石惠轩运用卑劣手段,骗取河南省某农贸中心20万元巨款。
对于这起诈骗犯罪案件,司法机关有的同志仅仅认定为经济合同纠纷。晁秉荣却顶住压力,排除干扰,最后以诈骗罪判处石惠轩有期徒刑6年,并且将追缴的赃款和用赃款购买的19台彩色电视机发还受害单位。
爱人育才
晁秉荣常说,建设一支过硬的审判队伍,是法院工作的基础。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40岁以下的中、青年干警占85.6%。晁秉荣十分珍爱这支力量。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他和法院其他领导分别到干警家中走访,嘘寒问暖,了解困难,帮助解除后顾之忧。在一次家访中,他发现一名在山区法庭工作的干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便立即与有关部门研究,给予解决。这位同志深受感动,一心扑在工作上,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几年来,老晁走遍了每一户住在山区的干警家庭,有的还走过多次。年轻干警们说:晁院长年过半百,不辞劳苦地登门家访,我们还有什么思想疙瘩解不开?
晁秉荣还经常对年轻干警给予政治上关心、业务上培养。1985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办“法律业余大学”,他担任了班主任。每到学习时间,他就到教室里检查人数,督促补课;下课后,他戴着老花镜,点灯熬夜,批改30多人的作业,并且认真写下评改意见。在他的帮助下,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34名学员全部顺利毕业。
老晁常常在茶余饭后找同志们谈心。他心直口快,待人诚恳,大家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跟他说。今年4月,社会动乱波及法院。为此,老晁在不长时间内找了32位同志谈心,澄清了一些同志的模糊认识,保持了法院的正常秩序。
晁秉荣还将定期分析思想状况,生活检讨会,总结讲评,树立典型,民主协商对话等,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持之以恒。1986年,他们在全市法院系统首先创办了“思想政治教育展览室”,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今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组织新分来的50多名大学生到这个展览室参观学习。
近几年,一些干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而违犯党纪国法。但是,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福利待遇相对较差的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却没有人要求调动,没有人因违法乱纪而受到处理,没有人参与在北京发生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这都是对晁秉荣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实际的检验。
一身正气
晁秉荣家住城里。30多年来,他坚持在法院与大家同吃同住,只回家过周末。前几年法院添了小汽车,坐小车回家用不了一小时。但是,他坚持挤公共汽车。区委领导考虑到晁秉荣体弱,又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便下达指示,一定要他周末乘小汽车回家。
晁秉荣家里人口多,住房比较紧张。1984年,法院盖了宿舍楼。按人口、资历、职务等条件,晁院长完全可以分一套3居室住房。但是,他考虑到住房困难的同志很多,仅要了一间房子。在他的带动下,院里许多同志发扬风格,把住房让给最困难的同志。
老晁对子女的工作安排从不插手。他的大女儿是托儿所保育员,二女儿是菜店会计,还有两个女儿是印刷厂工人,儿子是电工。他总是教育子女安心做好本职工作。去年,市法院给门头沟区法院下达了增干指标。在选调干部过程中,先后有26人找晁秉荣,要他将子女、亲属优先调入法院工作。老晁却坚持原则,坚持标准,谢绝了大家的好意。
晁秉荣对吃喝、送礼风非常反感。他带领审判人员为很多单位和个人解决了纠纷和疑难案件。这些单位和个人想方设法请老晁吃饭,他都一一拒绝。对送来的礼品,他一律拒收。一些人趁他不在家,将礼品放在他家里。他就把礼品退回送礼人所在单位,请单位领导对送礼人进行教育。
晁秉荣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了全院同志的信任和爱戴。今年4月,区委组织部对干部进行德、能、绩考核民意测验,73名干警参加,对老晁评价为优秀的70人,评价为胜任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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