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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在京召开 我国不遗余力创造条件 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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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1
第3版(综合)
专栏:

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在京召开
  我国不遗余力创造条件
  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我国目前正在加紧草拟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上海等11个省、市、自治区已颁布了有关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另有6个省、市、自治区正制定有关法规。”这是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剑明在今天开幕的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上说的。
他说,新中国成立40年来,紧紧依靠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儿童的权益,为儿童成长和发展不遗余力地创造良好的条件,已取得可喜成效。
据了解,我国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从解放前的200‰减为目前的35‰。全国儿童计划免疫覆盖面已达85%。
我国共有中、小学100多万所,在校学生达1.8亿人,全国60%的县普及了初等教育。
在介绍保护残疾儿童权利方面,朱剑明透露,我国已创办了专门吸收残疾儿童的保育院62所和兼收残疾儿童的社会保育院800多所;已举办盲聋学校492所,招生达5万人;开办弱智学校,入学学生达1.4万人。许多地方还开办了专门为残疾人诊治疾病的康复中心。
此外,我国对于有轻微违法行为或者犯了罪的少年,也给予特殊的教育。采取责成家长管教、社区帮教、工读教育、收容教养等方式帮助轻微违法少年改正错误。对于犯罪少年,许多法院建立了少年案件合议庭,全国各地还专门设立了少年犯管教所。
全国政协副主席康克清出席了今天在京举行的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开幕式。这一会议的召开恰逢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发表30周年。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协助的这次讨论会,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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