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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草委会部分澳门委员发表谈话 对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表示满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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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基本法草委会部分澳门委员发表谈话
  对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表示满意
新华社澳门11月21日电 出席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部分澳门委员在会议结束后接受澳门新闻界访问时表示,这次会议开得很顺利,大家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了澳门居民的意见和愿望。
草委副主任何厚铧说,这次会议充分考虑了咨委会收集到的澳门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结构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讨,作了多处修改。对涉及到基本法具体条文的意见亦已全部备案,作为今后起草细则条文的参考。
宋玉生委员表示,他对修改后的结构草案总的是满意的,还有些问题可在今后起草具体条文时进行补充。
林家骏委员说,内地草委和澳门草委在讨论基本法结构时没有多大的分歧,只是在表达方式和编排上有不同的看法。他指出,有了基本法结构草案作为基础,今后仍需澳门居民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吴荣恪委员表示,会议期间与内地草委合作愉快。这次会议已将澳门居民有关基本法结构的意见基本上吸纳进修改后的结构草案内。黄汉强委员表示,虽然这次会议没有接受他提出的关于重写第三章居民权利和义务的新方案,而留待专题小组研究,但他对修改后的结构草案基本上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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