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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联总汽车碾死洋车夫案宣判 史鲁域祺处两年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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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6-25
第1版()
专栏:

  烟台联总汽车碾死洋车夫案宣判
史鲁域祺处两年徒刑
【新华社山东二十三日电】驻烟联总美籍职员纵车碾死洋车夫杨禄奎案件,已由烟台市地方法院于十六日组成临时法庭举行对肇事人史鲁域祺的审判,而宣告结束。是日到各界旁听代表三百余人,联总李普尔等亦被邀列席旁听。首由监审人姚仲明市长报告审判意义,指出:“像这样审判犯法的外国人,在中国还是第一次。我们的法律是以人民的意旨为最高原则,历史上的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权均被一扫而光。”继由检查官起诉。当主审官惩询杨禄奎家属意见时,杨妻诉称:我丈夫死的冤枉,望政府依法处理,并敦促联总速予抚恤费,以维持生活。此时,证人李万维、王宣庆以目睹当场肇祸情形一一证明,即开始正式审判,主审人首问史鲁域祺对检查官所提各点犯罪事实有何申辩,史于简单辩解后,对所犯罪状全部承认,并请求政府宽大处理。继由书记官宣读详细记录,征得史鲁域祺全部同意和签字,并经详细研究,由主审人宣告判决:根据起诉人的控诉及被告人招认的事实,肇事原因系由于被告人轻视中国人权致伤人命,本应严加惩办;但被告表示悔过,并因他是联总职员,为照顾国际友谊,特从宽处理,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两年。被告史鲁域祺同意还押后,各界代表一致表示拥护政府判决,并愿与联总保持真正的国际友谊,望立即拨发死难家属抚恤金,以维持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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