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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大社会委员会发言强调 各国有权选择自己选举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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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5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我代表在联大社会委员会发言强调
  各国有权选择自己选举制度
新华社联合国电 中国代表高燕平11月14日在第44届联大社会、人道和文化委员会发言时指出,一个国家根据其宪法和选举法选择符合自己国情的选举制度,完全属于该国自己的内部事务,任何外国无权进行挑剔和指责。
高燕平说,任何人无理由将自己的选举制度作为模式去强加给其他国家。任何这样的企图都是违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也是行不通的。
她说,选举制度是主权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各国有权利自由选择和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制度,包括选举制度。同时,各国也应确保其选举制度能体现其人民的意志,以真正保证人民充分实现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高燕平指出,各国根据自己人民的意愿和国情,选择了不同的选举制度,包括不同的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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