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十一万元巨款为何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5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十一万元巨款为何来
今年3月,辽宁阜新矿务局新邱残采公司陆续收到两笔累计11万元的电汇单,汇款单位是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款项名目上写着“补付煤款”。残采公司发煤向来日清月结,根本没有这个债户。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残采公司发运的煤炭,“一汽”的电子衡具把每车皮涨吨多出的煤炭一一纪录在册,去年累计达5000多吨,折合人民币11万元。这笔钱即使不付,残采公司也不知道。可是,“一汽”讲信誉,把涨吨煤款如数寄来。
说起残采公司和“一汽”的关系,还得追述到两年前。以前,这家公司销售煤炭往往由一些“煤倒”发运。这些“倒爷”置道义于不顾,昧良心赚钱,经常往煤炭中掺入次煤或煤泥,数量也往往不足,从而败坏了残采公司乃至阜新矿务局的声誉。从去年初起,这家公司决定自行发运煤炭,不给
“煤倒”开绿灯。他们先后同
“一汽”、金城造纸厂等单位签订了供煤合同。他们讲信誉,发扬“宁多毋少,宁好毋次”的优良经营作风,深得用户好评。
辽宁阜新矿工报 张铁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