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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五省区十县调查表明 贫困县农民收入八年增长三倍 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绝对差距仍在拉大,扶贫的重点是抓好农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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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五省区十县调查表明
贫困县农民收入八年增长三倍
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绝对差距仍在拉大,扶贫的重点是抓好农业
本报讯 记者陈健报道:有关部门最近对国家重点扶持的10个贫困县的调查表明,1980—1988年,这些县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仍在扩大。
今年以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对四川、广西、贵州、内蒙古和青海五省区的10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进行了系统调查。结果表明,这10个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0年的64元增加到1988年的256元,8年增长了3倍,平均每年递增19%,而同期的全国平均递增水平是14%。1980年,10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4%,而1988年这个指标提高到了47%,相对差距明显缩小。但是,绝对差距仍在扩大。1980年,10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27元,1988年相差289元。
这项调查还显示,贫困县农民收入水平的涨落,主要与农业生产的涨落相关,而与工业发展速度无明显的直接关系。总的趋势是农业增长快的县,农民收入增长也较快;当农业生产的增长放慢时,农民收入的增长也放慢。所以,主持该项调查的负责人认为:在贫困地区更加注重农业的发展和繁荣,对乡村发展有着根本的意义。抓好农业是扶贫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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