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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部有关负责人否认对台商采取紧缩措施 大陆对台经贸政策没变 望台湾厂商不要听信毫无根据的臆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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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经贸部有关负责人否认对台商采取紧缩措施
  大陆对台经贸政策没变
  望台湾厂商不要听信毫无根据的臆测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对外经贸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今天发表谈话,表示大陆不会改变对台经贸政策,否认大陆对台商采取了紧缩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最近港台一些报刊利用我公布了一些经营对台进口贸易业务的公司名单这件事,评说我对台商采取了紧缩措施。有些报刊甚至说,我们要取消大陆台资企业进口台湾原材料的权利,以迫使台商撤资,“拱手让厂”。这些言论都是毫无根据的臆测。
他指出,大陆为了发展对台出口,积极平衡两岸贸易,所有外贸公司均可以在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对台湾的出口贸易。由于台湾当局仍禁止大陆经贸人士入台和直接贸易,为了维护两岸贸易各方的利益,我们一向规定大陆企业和用户进口台湾产品,必须通过经贸部批准的外贸公司进行。这丝毫不涉及台湾投资企业的进口渠道。
他说,我们这次特别公布了目前已批准的经营对台进口贸易的中央外贸、工贸公司及各省级外贸公司的名单,是为了使台商来大陆洽谈贸易时有路可循,更加方便,少走弯路。由于少数省、自治区开展对台贸易较晚,数额亦少,故尚未指定专门经营对台进口贸易的公司并向经贸部备案,所以这个名单还不完全。根据198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台湾同胞在大陆设立的企业,均可以自行进口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并免缴关税、工商统一税,免领进口许可证。这个规定是明确和清楚的。已开办的台胞投资企业在实践中对此也都没有疑义。希望广大台湾厂商,不要听信谣言,产生误会。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由经贸部批准的外贸公司和工贸公司经营对台进口贸易,是10年来一贯的做法,并非新的政策。在两岸间接贸易初期,我们只批准国家专业外贸总公司经营对台进口贸易。以后,随着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展以及两岸关系的缓和,经营对台进口贸易的公司逐步放宽、扩大到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的综合外贸公司。对台贸易量比较大的广东、福建两省比其他省放得更宽,比如广东省就有五家公司可以经营对台进口贸易。此外,苏、沪、浙、闽、粤四省一市还有几十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可以按规定同台湾渔船进行一些小额交易。他说,多年来,对台进口贸易一直都是经过这些渠道进行的,并未给台商造成不便。公布这些公司的名单非但不是采取了什么新的限制措施,恰恰是进一步开放的表现。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这次发生的歪曲报道事件,再一次突出地表明,两岸工商人士和经贸主管单位多么需要进行直接的接触。只有直接接触才能及时沟通情况,消除误会,解决问题,惠及两岸经贸并为各方所欢迎。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潮流,面对实际,尽早与大陆有关方面接触,为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做一点切实有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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