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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建起四大服务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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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云南农村建起四大服务体系
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如何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继续得到稳定和发展呢?云南省的做法是,建立健全各种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情。根据云南各地实践,他们的社会化生产服务包括四个方面:
——建立了公共设施和财产的经营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农经、农机、水利管理站为主开展系列化服务。1984年以来,云南省的128个县(市)中,已有94个县建立了乡、村农经服务站3500多个,对集体的资金财产进行了认真清理,收回历年农民超欠集体款108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在农机服务方面,全省共建立了819个农机管理服务站,由过去单纯机耕作业经营型改为管理、供应、维修、推广综合服务型。全省机耕面积从1984年的550万亩上升到824万亩。
——建立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为适应发展粮食和优势经济作物的需要,全省农村初步形成以省、地为指导,县为中枢,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科技户为桥梁的农村科技推广网络。全省1.3万多个行政村,多数配备了以从事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技术员。同时全省有60%的乡(镇)建立科普协会957个。各地广泛开展的科技承包也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
——建立了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全省各级供销社把搞好农资系列化服务作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形成从组织货源、运输、销售到技术指导的系列化服务体系。同时,建立了由省农资公司牵头,地县公司为依托,基层供销社为基础,从上到下的系列化服务网络,共同组织化肥、农药、农膜的供应,直接为农民服务。
——建立了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自1985年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以来,云南省对烟、糖、茶、菜籽大宗优势产品,在充分发挥国营商业、运输部门作用的同时,大力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和个体运输户进入流通。在全省农村形成了以产品为龙头的国营、集体和个体的流通服务体系。
(11月8日《农民日报》苏北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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