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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作出五项规定 领导干部带头过紧日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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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内蒙古作出五项规定
  领导干部带头过紧日子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 记者傲腾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日前作出决定:领导带头过几年紧日子,以保证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这些要求旗县以上领导干部坚决执行的具体规定是:
——明后两年除必保的人员工资、价格补贴等项开支之外,其它各项财政支出大体维持今年的水平,行政管理经费和事业费要在今年的基础上作不同程度压缩。
——今后三年内不盖新的楼堂馆所,继续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严格控制专控和非专控商品的购买,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购置小汽车和高档消费品;不许用公款对内宾宴请送礼和游山玩水、出国观光,严格禁止提高旅差费标准。
——认真清理整顿各种学会、协会和中心,对那些只花钱、不办事的要坚决撤并,确有必要保留的也要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重新审核各种内部刊物,除极少数确实非办不可的以外,其余内部刊物一律取消。要大力精减各种文件和简报;严格控制各种大型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各种会议一律不准发纪念品。
——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继续鼓励行政事业干部以各种方式离开机关兴办以开发性生产为主的经济实体。
——加强对工资基金的管理,坚决纠正和制止滥发奖金、实物和擅自扩大津贴、补贴的现象,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同时要认真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严格征收奖金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切实加强对某些公司人员、某些从事“第二职业”人员,以及私营企业主和部分个体户收入的监督与调控,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逐步解决分配不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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