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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的提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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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07
第1版()
专栏:

关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的提议
一、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举行的地点:中国北京。
二、会议日期:一九五二年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
三、代表人数:总数最多不超过五百人。各国代表人数由筹备委员会与各国协商决定。
四、经费:全部经费由各国分担,必要时作可能的募捐。
五、会议的筹备委员会,由各国代表团各推定委员一人组成之;筹备委员会设于北京;其委员则不必常驻北京,以便在其本国推动筹备工作。委员人选不限于参加此次筹备会议的代表。
筹备委员会之下,设秘书处执行日常工作;秘书长及副秘书长人选由筹备会议主席团决定。
六、大会讨论的题目:
1、保障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人民的独立、自由与和平,反对扩军备战。禁止关于战争的叫嚣及种族仇恨的宣传;取消一切对和平宣传的压制,要求和平运动的自由。禁止使用原子、细菌及化学武器;反对对于非战斗人员及和平居民的轰炸与屠杀,加强对于国际法的遵守。
2、发展平等互利的正当国际经济关系与文化交流,反对封锁和禁运,改善人民生活,增进妇女儿童的福利。
3、反对日本重新军国主义化,反对将日本作为侵略基地,以消除对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的严重威胁。
4、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并合理地解决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包括越南、寮国、柬埔寨、马来亚等地在内)一切有关和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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