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阅读
  • 0回复

依法管理环境噪声污染 全国今起执行防治条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依法管理环境噪声污染 全国今起执行防治条例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谢联辉报道:人们需要安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然而,拖拉机的行驶声、船舶的鸣笛声、施工区的打桩和搅拌声……使人不得安宁。从12月1日起,全国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通过法规管理环境噪声污染。这是我国保护环境的又一重要措施。
多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噪声一直处在较高的声级。据全国75个城市的调查,约有61%的人群白天暴露在高噪声的环境中。不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平均每天只有4小时。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条例》规定,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城市、乡村建设规划;国家提倡和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低噪声产品;制定环境噪声质量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征收环境噪声排污费。
这个《条例》还对防止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