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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公开宣判十一名反革命案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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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2
第3版(综合)
专栏:

拉萨公开宣判十一名反革命案犯
本报拉萨11月30日电 记者卢小飞报道:今天下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拉萨市大礼堂,依法对涉及反革命集团、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特务案的11人进行公开宣判。拉萨市民及寺院僧、尼1300多人旁听。
被告阿旺平穷、阿旺维色、格桑土多、江白强久自1988年8月起,纠合在一起,起草、油印、散发了以鼓吹“西藏独立”、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为内容的反革命传单。1989年元月,被告阿旺平穷、阿旺维色预谋成立一个从事“西藏独立”事业的反动组织,并于元月15日在阿旺平穷的僧舍召开成立大会。该组织10名成员均为哲蚌寺僧侣,除上述4名被告外,还有阿旺坚赞、江白木朗、江白次仁、江白洛色、阿旺仁钦、阿旺贡嘎。
上述事实,证据确凿,被告人供认不讳。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阿旺平穷、阿旺维色、格桑土多、江白强久、阿旺坚赞有期徒刑17年到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另一案被告顿珠多吉油印并准备散发鼓吹“西藏独立”的反革命传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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