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我国同意再输往印度十万吨大米 中国印度双方代表在北京签订合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08
第1版()
专栏:

我国同意再输往印度十万吨大米
中国印度双方代表在北京签订合同
【新华社七日讯】为了增进中印两国人民的友谊与合作,我国继去年签订的输往印度的粮食合同执行完毕之后,又同意售给印度大米十万吨。五月二十六日,中印双方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国以十万吨大米输往印度的合同。代表我中央人民政府签字者为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印度政府签字者为印度驻中国大使潘尼迦。参加签字仪式者有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陈家康,贸易部办公厅主任胡仁奎,国外贸易司副司长江明、贾石,印度驻华大使馆参赞高尔等多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