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法官的妻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4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法官的妻子
周龙喜
在江苏省泰县人民法院宿舍区,家属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见到查找法院工作人员住处的,都先要查明其身份。如果是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就请他到办公室谈去,如果还带着礼品登门,家属们更是不留情面地将他们拒之门外。
这个法院对干警要求历来严格,于是有人就想从他们家属身上打开缺口。泰县人民法院一方面经常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另一方面法院领导鼓励家属们做积极支持干警秉公执法的贤内助。一次,行政庭审判员于世康的妻子正在做家务,一阵敲门声响起,她忙打开门,只见一个陌生人拎着几只老母鸡和几条大鱼站在门口。她顿时警惕起来。她侧身拦在门口,问那人是什么地方人?怎么认识老于的?为什么要送礼给他?那人被问得紧张起来,支吾了好一阵也没说出个啥名堂。“一定是个当事人。”老于的爱人一边猜测,一边“呯”地一声把门关上,弄得那人尴尬地走了。
一些家在农村的家属,虽然生活比较困难,但他们宁可过清苦的日子,也不肯受当事人的礼品。一次,有个法庭审判员刘金琦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不久,原告就找到老刘乡下的家中。老刘的爱人接待了他。还没谈几句话,那人便乘她不注意,将五六斤鱼往地上一丢就走了。老刘的爱人发现后急忙找那人,没找到。老刘回来后,骑车十五公里,把鱼送到法院交公处理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