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深入普遍地预购棉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08
第1版()
专栏:社论

深入普遍地预购棉花
今年全国棉花播种即将完成,各产棉区合作社预购棉花的工作已经展开。今年合作社接受国家的委托,有计划地向棉农预购全部新棉的百分之四十。这是一个繁重的任务,全国合作总社把它列为合作社第二季度的中心任务,是完全必要的。
合作社预购棉花的办法,是从去年开始实行的。广大棉农十分拥护这种有利于自己的生产,和有组织、有计划的城乡物资交流的新形式。因为棉花是商品作物,而棉农是必须售出大部棉花,然后购入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多少年来,他们饱受商人的中间剥削,被迫在秋季以低价出售棉花,而在春季和秋后则以高价购入必需品。这种不合理的情况严重地打击着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合作社实行预购棉花以后,棉农在自愿两利的原则下,和合作社订立了预购棉花合同,根据合同,他们在秋季按照国家规定的合理价格,把棉花卖给合作社,同时按照合理的价格向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就使他们能够放心地进行生产,再不必顾虑棉价涨落和粮价升降了。过去我们在自由市场上购买或经过商人收购棉花,对国家和棉农的损失都是不小的。商人往往囤积居奇,捣乱市价,使棉农不愿意出卖棉花。这就破坏了国家的收购计划,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现在国家能够委托合作社向农民预购棉花,同时有计划地有组织地把工业品和其他物品卖给农民,这就使国家的经济计划能够和农民的个体经济逐渐结合起来。
今年合作社预购棉花,以“信用预购”为主,以“赊销预购”为辅,贯彻了合作社为生产服务的精神,是完全正确的。“信用预购”是以广大农民政治觉悟的提高为基础的。我国农民经过去年和前年的大生产运动,生活日趋富裕,政治觉悟不断提高,他们懂得了自己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不可分割的道理,也愿意把棉花预售给国家,而不必预先取得定金。某些合作社干部以为“不付定金不能预购”的错误观点已为事实所否定了。事实证明,农民按照信用预购,把棉花预售给国家,到时向合作社购买他们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必需的物资,这从全年的生产和生活上来说,对于农民是完全有利的。至于有某些在眼前确有困难的棉农,国家拨出相当于预购棉花总值百分之十的资金,委托合作社实行“赊销预购”,自然也是必须的。各产棉区合作社应该有效地运用这笔资金,把它换成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重点地赊给最需要它的农民。去年若干产棉区的合作社平均使用预购棉花定金的偏向,今年必须加以纠正。
合作社预购棉花,应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和社员小组为对象,并进一步在预购过程中把个体的分散的棉农组织起来。合作社和有组织的农民订立预购合同,不仅使合同的执行获得可靠的保证,而且便于组织和帮助他们提高生产,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这将进一步使农民组织起来,并使合作社获得巩固和发展。去年,某些产棉区合作社和个体农民或一乡、一村订立了预购棉花的合同,结果,这些合同大多数不能执行。因为和个体农民订立预购合同,则合同的数量太多,合作社无法掌握;而和一乡、一村订立预购合同,则合同的范围太大,合作社无法检查。这种教训,今年绝对不应重复。
合作社不仅应该和有组织的棉农订立预购棉花合同,而且应该和这些棉农订立供应物资合同(即“定货单”)。它既可以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机地组织起来;又可以使合作社按照合同的规定,组织自己的供销业务,逐步走上计划经营的道路。定货单所包括的物资数量不必过大,以达到预购棉花总值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为宜;它所包括的物资种类也不必过多,以棉农最需要的几种主要物资(粮食、布匹、燃料、肥料、食盐)为宜;它所规定供给的物资规格不必过分严格,以便给予农民机动选择的机会。去年有些供应合同不能执行,就是因为在这三个方面发生了问题,今年必须加以注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