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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私房热”透视 领导干部建私房 群众利益遭侵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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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6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耒阳市“私房热”透视
领导干部建私房 群众利益遭侵害
1984年以来,我省耒阳干部在耒阳市城区和近郊,掀起了一股建私房热。
全市有868个党政干部建私房。这些干部主要是:
市政府各委局的负责人。耒阳市政府现有37个委局,其中33个委局的负责人都参与了营建私房。市建委的4名正副主任,都建起了高标准的私宅。市建委机关干部建私房的占总人数的85%。市文化局一副局长为了筹款建私房,伪造假账,贪污7000多元,现已被逮捕法办。
各区、乡镇、办事处的负责人。耒阳市有60个乡镇级基层行政单位,其中2/3的区乡镇党政一把手一人或两人建了私房。高炉乡离城三四十公里,党委书记在城内建房时,全乡有8个乡办企业的职工、10个村的村民70多人赶来帮工。
市政法委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几乎都参与了营建私房。有个镇派出所4位领导人不仅都建了私房,而且有的还办起了私人旅馆。
市财委、粮食局、农业银行、税务局等单位的机关干部建私房的,都达到这些单位总人数的1/3。
在领导干部占地建私房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以权谋私。一干部为了修建私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便从城区附近的聂州村假买真要了一块地皮,建起了一座数百平方米的别墅。城区附近的梅桥村为了向市里某些领导人进行“感情投资”,将一块地皮让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5名负责人及其亲属建私房。在耒阳市党政干部自清自查建私房表的“资金来源”一栏中,许多人的建房资金都是从个体户中“借”来的。
耒阳市滥占耕地、乱建私房之风之所以蔓延起来,与有关部门查处不力有关。开初,有关部门只处理27名科局级干部,其中大多数未受任何组织处分,仅仅交了一些罚款便了事了,许多人还减免了罚款。时至今年7月,这些人中仍有18人未能交齐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在国家土地管理法颁布执行之后的1987年,市近郊区严重存在着领导乱批,村民乱建,居民乱买耕地的问题。有的乡村一方面在清查滥占耕地的问题,一方面在签订非法买卖土地的协议。一些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罚款,便可以将非法占地变为合法了。这种象征性的经济罚款,助长了违法占地现象盛行。一些乡村甚至出现了开后门排队交罚款的怪事。这年冬季,耒阳市近郊的百亩耕地、茶山毁于一旦。
耒阳市政府曾明文规定,党政干部建房用地,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城市居民建房户平均用地控制在60平方米,人口较多的户也不超过80平方米。但是,耒阳市一些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致使更多的人乱占耕地。
一干部以妻子和两个儿媳的名义,在原种场内低价买了3份宅基地,共计240平方米,建起了一座占地33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2平方米的高楼大院。这座私宅是在衡阳市委、市政府下达停建私房待清理的指示后,突击抢建的。一干部以妻子、儿女的名义弄到几处宅基地,建了3栋楼房,总建筑面积达836平方米。
在耒阳城,类似这种建私房损害群众利益的并不少见。某副局长等利用职权,低价买了一处水塘建私房,致使水路阻断,17亩水田只能改作旱地。
滥占耕地建私房,造成不少农民无田可耕。聂州村一农民原有2.5亩责任田,近年来先后全被占去建了私房。家里的4个孩子虽转为非农业人口,却无一人安排就业。去年村里给了600元土地赔偿费买粮,今年增至900元,生活仍很艰苦。
湖南衡阳市委 申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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