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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颁布“扫黄”法规 查禁有害出版物暂行规定开始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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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7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海颁布“扫黄”法规
查禁有害出版物暂行规定开始实施
本报上海12月5日电 上海市率先颁布“扫黄”法规,今天起实施《上海市查禁有害出版物暂行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专门查禁有害出版物的规章。
此项《规定》是在总结了整顿文化市场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明确规定了有害出版物的鉴定标准,指出有害出版物包括反动、淫秽、色情、渲染凶杀暴力、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而且对有害出版物中的每一种出版物都作了明确的、科学的界定。对不属有害出版物的界限也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规定》还对制作、贩卖(运)、出租、传播有害出版物者如何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这一《规定》的颁布,使“扫黄”、查处有害出版物有法可依,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并使查处有害出版物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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