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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稳定政策发展生猪生产 采取措施搞好市场供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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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稳定政策发展生猪生产 采取措施搞好市场供应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就转发商业部、农业部、财政部的报告发出通知,强调要稳定生猪生产和搞好猪肉市场供应。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指出,稳定生猪生产,搞好猪肉市场供应,不仅关系到稳定农民养猪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稳定经济、稳定市场和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当做一件大事认真抓好。今年一些地区玉米减产,对生猪生产的发展不利。各地要稳定养猪政策,及早采取措施,防止生猪生产下滑。要按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切实加以落实。
商业部、农业部、财政部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养猪政策,扶持生猪生产。中央和地方鼓励和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都不要变动。各地要保持生猪与饲料粮、饲料地、化肥挂钩以及“以工补猪”等政策的稳定,以保护生产者的养猪积极性。1987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扶持肉禽蛋生产和安排猪肉市场的30亿公斤饲料粮差价款,继续执行到1990年;发展商品瘦肉型猪基地的专项投资,1990年继续拨给。在鼓励千家万户养猪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养猪基地、重点场、专业户的生猪生产。
二、广辟饲料来源,搞好饲料供应。南方各省(区)要积极利用冬闲田和水面,扩大饲料种植,发展青粗饲料,增加饲料来源。饲料工业企业要坚持微利经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努力增加产量,搞好饲料供应。要切实搞好饲料粮地区间的品种调剂、调拨运输工作,切实安排好对南方一些生猪主产省的玉米调入。
三、推广科学技术,提高养猪水平。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建立一批科学养猪示范点,带动广大农户科学养猪,积极使用新技术。要大力推广良种和饲喂配合饲料,推行规范化饲养管理,提高出栏率。要切实加强防疫工作,降低死亡率。北方各省(区)要积极改造猪舍,逐步普及暖舍养猪配套技术。
四、加强生猪价格指导,整顿市场秩序。各地要保持合理的猪粮比价,明年生猪指导性收购价格,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应按1∶5至1∶5.5的水平掌握。瘦肉型猪指导性收购价格,要高于一般生猪收购价格。要安排好生猪收购资金,切实解决收猪打“白条”的问题。为保证多渠道经营的健康发展和猪肉市场的稳定,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利益,各地要加强对城乡肉食市场的管理。
五、搞好猪肉储备和调拨工作,发挥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猪肉储备制度,搞好旺储淡销。当前,重点销区要增加调进,扩大库存,以支持产区生产。国营食品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生猪购销业务,吞吐调剂,平抑市价。要积极引导肉类消费结构的调整,逐步提高耗粮少的肉食品消费比重,丰富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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