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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说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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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0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二心”说同
辛言
眼下,有些企业的领导者,对所谓“二心说”感到困惑。
《企业法》规定,厂长在企业处于“中心地位”;目前又强调党组织在企业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些人看出字面上有两个“心”字,一个“中心”,一个“核心”,便下劲地抠起字眼儿,究竟是“中心”领导“核心”,还是“核心”领导“中心”?于是引出来一个所谓“二心说”。
笔者曾就此求教一位国营棉纺厂党委书记。他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告诉了他们厂子的实际情况:这几年,他们那里的思想政治工作,虽也受到一些干扰,但一直得到坚持和发展。确立厂长中心地位后,厂长明确提出,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党委也认为,厂长负责制并没有减弱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厂长在编制上给予政工人员必要的位置,党委也坚持对行政干部进行政治培训。结果,“两张皮”变成一张皮,小政工变成了大政工。
由此看来,对一项制度,一个提法,首要的问题是真正理解它的精神实质,而不能离开现实去死抠字眼儿。为什么提出厂长的中心地位?这主要是针对过去企业“人人负责”实际无人负责的状况提出来的,也是适应现代化生产和企业经营需要统一指挥的要求提出来的。为什么提出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为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来的。这是从两个不同角度提出来的说法。如果从实质上加以理解,我们就会看出,这两者不仅不是互相抵触,互相取消,而且是互相补充,互相结合的。厂长如果真能发挥中心地位和作用,离得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支持吗?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不正是为了从思想政治方面保证厂长顺利而正确地领导企业运行吗?由此看,二心实乃同心。
“那——厂长、书记的具体职责总得划分清楚啊!”笔者认为,第一,如果从实质上正确理解“中心”和“核心”的话,它们已经从原则上把两者的职责范围划清楚了。第二,每个企业的具体分工和有关规定,则需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要求中央把每个细节都规定得详详细细,既不可能,也未见得有益。
笔者还认为,如何理解和处理“二心”之间的关系,与企业领导者本人的素质也是分不开的。如果厂长、书记都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而又对党的事业有高度责任心的人,那他们决不会去争什么是你这个“心”大,还是我这个“心”大,而会成为谁也离不开谁的“一对红”、“哥俩好”。如果是过分计较自己的权力、地位,那么即使有再详细的具体规定,两者的关系也很难处理得好。有许多事例可以证明这个道理。
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的长岭炼油化工厂这样认识厂长和书记之间的关系:“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这可以作为此篇“二心”说同的精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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