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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值储蓄三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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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0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咨询之窗

保值储蓄三问
近来,物价上涨幅度减缓,保值贴补率下降,从明年始保值贴补率又由按季公布改为按月公布。有些读者来信问,这些变化会不会影响储蓄户的利益。金融部门的同志就读者关心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问:保值收益率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答:某一时期的物价水平通常是用指数表示的,表示这一期的物价比上期是上升还是下降了。那么,用存款到期时的物价指数与存款存入时的物价指数相比,就得出存款期间物价上涨幅度,这就是保值收益率。比如:某储户有一笔100元五年期存款,存款时的物价指数是112.9%,存款到期时物价指数是183.2%,那么,该笔存款总收益率是:183.2%÷112.9%-1=62.27%;总收益额是:100(元)×62.27%=62.27(元)。保值贴补率是收益率减掉利率部分。对储户来说,存款到期时除了得到正常的利息外,还要得到物价上涨部分与利息的差数即保值贴补额。今后银行可以在公布保值贴补率的同时,也公布保值收益率,这样就不至于让储户在贴补率的计算上绕来绕去了。
问:最近,人民银行作出决定,从明年1月开始,保值贴补率由按季公布改为按月公布,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保值贴补率由按季改为按月公布主要是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使保值贴补率更加接近实际。首先,按季计算贴补率时,所使用的物价指数是用隔季的物价指数代替的。间隔一季度,这就使物价指数的真实性大大减弱。如果改为按月计算贴补率,就可以使用隔月的物价指数,只间隔1个月,使物价指数更加接近实际。其次,按季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使得同一季度内到期的存款都使用一个贴补率,但这期间物价是不断变化的,这就不能更灵敏地反映存款受物价变动的影响。保值贴补率由按季改为按月公布后,贴补率之间的差距就大大缩短了。
问:前不久刚刚存入一笔三年期保值储蓄存款,如何计算存款到期时能得多少保值贴补额?
答:这笔存款能得到多少保值贴补额,现在无法计算。决定贴补率的是物价指数,也就是说要看存款期间物价上涨了多少。
目前,一些储蓄所为了吸引存款,用现在的保值贴补率计算出存款在几年以后得到的保值贴补额,这无疑是错误的。如果今后物价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年平均物价上涨幅度等于或低于年利率,保值贴补率就会自然消失了。当然,银行要按当时的利率标准付给储户利息。比如当时三年期利率为15.14%,那么,银行要按15.14%的利率付给储户利息。如果物价上涨幅度低于利率,银行不会倒扣利息。
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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