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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任职回避班子优化组合 陕西推行干部交流制度 全省县级干部百分之九十以上已不在原籍任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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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1
第3版(综合)
专栏:

坚持任职回避班子优化组合
陕西推行干部交流制度
全省县级干部百分之九十以上已不在原籍任职
本报西安电 记者孟西安报道:中共陕西省委在注意各级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轮换制度,改善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以增长干部的聪明才智,促进领导者廉洁从政。
据悉,去年以来,陕西省委管理的地、厅、县、市级正副职领导干部共交流轮换287人。经过交流,全省县级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中,90%以上已不在原籍任职,全省214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中有210名已不在原籍任职。实践证明,实行领导干部定期交流轮换,有助于搞“五湖四海”,打破“关系网”,防止领导班子的“近亲繁殖”,有助于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在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中,省委首先推行了任职回避。一是明确干部交流轮换的对象和范围,规定地、厅、市
(县)级正副职和地、市(县)纪委、组织部、中级法院、检察院、人事局、公安局、监察局的正职领导干部,均在全省范围内交流;其他交流对象一般在本地、市范围内交流;二是注意把干部交流与实行亲属回避、任职回避结合起来,规定县级党政班子中本地干部不能超过1/4,凡有“两系三代”亲属关系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的干部,要实行亲属回避交流,个别从工作出发,不宜回避的,要报上级审查批准;三是规定了交流的时限: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一般连任两届后进行交流,非选举产生的干部,一般在同一单位连任职务10年后即进行交流;经选举担任县级党政领导职务的本县人,在任期满一届后即进行交流。
在实行任职回避,亲属回避的同时,省委还注重地、厅、县、市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
对被交流干部个人和家庭的实际困难,组织上尽可能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将情况向本人讲清楚,使他们心情舒畅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对于个别不服从组织分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执行纪律,予以降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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