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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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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3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切实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本报记者 傅钉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迄今它已拥有团员五千六百多万名,基层团委十四万九千二百个。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团的工作上,近年来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团的工作?本文就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作了一些探讨。
·编者·
改革开放,给团的建设带来许多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10年来可以清楚看出,团组织作用发挥得如何,对两个文明建设和青年的成长关系很大。
1979年3月,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决定》。10年来,新长征突击手这支青年英雄的行列已发展为一支浩浩荡荡的百万大军。面对越来越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根据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人才特点,“东西互助”活动成为共青团为改革服务的一个新的工作领域。1985年,甘肃、上海两地团委率先发起了“东西部经济互助活动”。经过不断努力,这一活动很快扩展到北京、浙江、贵州、四川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据统计,1985年到1988年,经团组织牵线搭桥,东西部共达成经济合作意向971个,已经落实或正在实施的项目176个,东部为西部培训技术人才1100多人,西部向东部输出劳务和送出去学习技术的青年2万人。西部一批乡镇企业在东部的帮助下迅速发展起来。“东西互助”活动既为东部有志青年提供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也为偏远地区致富脱贫开辟了一条新路。
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活跃在国家建设工地上。他们利用自己体力和智力的优势,承担急、难、新、重工程,在国家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
共青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近几年来,党的领导淡化,思想政治工作削弱,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因此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稳定团的干部队伍
据了解,近几年团的干部数量逐年下降。以北京市为例,1986年共有专职团干部6760人,1987年下降到6596人,1988年则下降到5267人。
团干部数量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团干部自身讲,却存在着“进不来”,“出不去”的现象。“进不来”,一是一些有作为的青年,团组织想吸收他进来,他本人却不愿来;二是本人也想来,团组织也想要,但由于干部制度等原因,又被限制住了。“出不去”则表现为,一些团的干部年龄大了,却还在团的岗位上。
团干部合理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也常常得不到落实,一些单位往往有意无意地将团干部压半格或一格使用,因为他们毕竟年轻。据了解,广西某地区有30多个专职团干部什么待遇级别都没有,实际成为一般的办事员。
根据团章规定,它的各级领导都要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当然,按照党对团的管理原则,民主选举结果需要党组织予以确认。问题在于,有的没有进行民主选举或者不够尊重选举结果。据记者了解,北京有家企业从1978年至今11年中,一直未开过团代会,团干部是任命的。有的被任命的团干部上任以后,主要考虑对上负责,忽视对下负责,不注意反映青年呼声,维护青年的合法利益。工作方法也是照搬行政一套,而不是从青年的特点出发。据安徽蚌埠市城市抽样调查队一次对百名团员的调查,50%的团员认为团组织没有吸引力,其中又有74%的团员认为团组织生活过于枯燥,14%的团员认为团干部能力较弱。
体现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记者了解到,共青团自身建设存在的两个不足,不利青年教育工作。
首先是先进性不足。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减弱了共青团的先进性。一些团的干部和团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表现得不是很充分,甚至很一般,导致不少非团员青年看不到团的先进性,觉得入团不入团都一样。
其次是群众性不足。中国共青团虽然已拥有团员5600万人,但团员占青年的比例还只有21.4%。团员比例偏低,加上大批团员经商外出,导致青年找不到团组织,受不到团的教育。据有的地方抽样调查,百名青工中,33%表示不愿入团,29%表示无所谓,只有38%的青工表示愿意入团。在农村许多地方,团的建设由于不适应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的巨大变革,导致一些基层团组织瘫痪。长期在外做工的农村团员,不能参加团的活动,也无法缴纳团费,形成大批团员自行脱团。
共青团是青年群众的组织,就必然要反映、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可是遇到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时,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只能号召、动员青年支持改革,而对由此产生的青年的一些实际问题却无能为力。有的团员对团干部说:“我们有事不找你们,能体谅到其中的难处。”有的青年说:“找你们有什么用,奖金、房子你们没有,街市上电子游戏、康乐球到处都有,要玩,我们自己会去。”这些,客观上也就减弱了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
党、政组织重视是关键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党的各级组织有权力、有责任担负起对团的工作的指导,关心团的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成长。但是,据了解,不少党委并没有形成研究青年工作的专门制度,不能经常或定期地了解团的情况,听取团组织的汇报。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50条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这个规定在不少地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据北京市的有关调查,区、县、局级团委负责人只有22%是党委委员,有11%能够经常列席党委会,有22%能够列席党委研究青年工作的会议,有45%没有列席过党委任何会议。记者了解到,主要原因是党的一些基层领导只把这看成是一种待遇,而不是把团的干部真正当成助手和后备军去培养,去使用。不少党的基层领导人不了解党章第50条的规定。共青团北京市委曾搞过一次调查,问起党团关系的时候,有的基层党干部回答不上来。
各级党政领导人应经常面向基层,到青年中去,了解青年情况,倾听青年呼声,直接关心青年工作。另外,各级党政领导还必须把团的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重视对团的干部的培养使用。各级党校也应承担部分培养团干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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