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举报失实是否构成诬陷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3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举报失实是否构成诬陷罪?
编辑同志:
去年8月以来,我校党支部书记同一些人举报我“贪污”公款等“经济问题”。经过县监察局慎重认真细致的调查,已证实他们的“举报”大部失实,我的问题也将作出符合政策的结论。请问:利用举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嫁祸他人的,是否构成诬陷罪?
山西新绛县教师进修学校 亢登峰亢登峰同志:
你的来信涉及到什么是诬告陷害罪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司法部门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诬告陷害的故意,即通常所说的有意陷害他人。 (2)在客观上要实施两种行为,一是捏造犯罪事实,足以使被诬陷者受到刑事追究;二是必须向司法部门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如果没有告发,只是在单位、宿舍或其他一些场合散布,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诽谤罪,但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刑法在规定诬告陷害罪及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特别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能以诬告陷害罪定罪处理。
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与诬告陷害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不是企图陷害无辜者,而是为了同犯罪活动作斗争,之所以失实,是由于对听到的情况或者看到的现象,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信以为真造成的;后者则具有明显陷害他人、入罪于人的恶意,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至于你在来信中谈到的情况是检举失实,还是诬告陷害,由于你提供的情况有限,难以在这里作出肯定的答复。你可依据实际情况对照上面介绍的内容,客观地作出判断。如果你认为对方确已构成诬告陷害罪,请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告发。按照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这方面罪案归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过审查,是否立案,会及时通知你。
本版法律顾问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