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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畔护法人——江西武警一支队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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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5
第3版(综合)
专栏:

鄱阳湖畔护法人
——江西武警一支队纪事
赵相如 王洪良
“春夏秋冬都一样,洗脸水中见泥浆。夏秋蚊子、苍蝇多,冬天寒风呼呼响”。这是江西武警一支队战士面对自己的生活实况所编的顺口溜。
这个支队主要负责看管浩渺的鄱阳湖畔3个劳改农场。年轻的武警战士知道肩上的分量,争做尽职尽责的护法人。
“犯人刘国华想跑!”政治指导员肖文林知道了这个动向后,立即主动找刘国华说:“你以前是一名军人,曾有过光荣的历史。因为你不懂法,只知道哥们义气,打架斗殴犯了罪,应当认罪悔过,重新做人才是出路!”肖文林态度严肃,但话语诚恳,句句打入刘国华的心坎。刘国华羞愧地掉下了泪水。之后,肖文林主动与刘国华结成了帮教对子。
对犯人不断进行法律教育,组成帮教对子,定期给犯人上法律课,犯人中间立功受奖减刑的人多了。成新劳改农场羽绒厂的犯人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后,普遍安心改造,生产效益不断提高。
这个支队从1985年下半年以来,还先后与各大队驻地的机关、学校、工矿、街道、车站、码头建立了30多个共建点,先后派出几十个宣传组去宣传法律知识。一次,新建县石埠乡村民发生激烈争斗。在这个危急关头,支队长曾昭泉上校带领14名战士赶来,协同公安干警, 手拉手站在扁担、锄头对峙的双方村民之间,向群众大声宣传刑法知识。经过两个小时的宣传和调解,终于平息了这场械斗。
这个支队10中队与驻地周家村建立共建点后,干部战士反复向农民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使这个村的村民法制观念大为增强,6起民事纠纷得到妥善解决,3户父母包办婚约被解除,有8户原计划在粮田上建房的农民也改变了建房地点。
这个支队的干部战士常说,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既要看押好、改造好犯人,也要不断地宣传法律知识。我们吃点苦受点累不算啥。最近这个支队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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