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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戒规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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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15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直言不讳

一条戒规的启示
许伯贤
“每年杨梅成熟季节,全家人谁也不许上杨梅山。”
这条“戒规”,是浙江杨梅产地之一的绍兴县型塘乡党委书记为自己和一家5口人立下的。自他任职9年来,全家人谁也未曾违犯。在他的影响下,这个乡的干部也很少在杨梅熟了的时候上山。
近些年在我们党和政府部门中,极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这里所说的“个人”,应该包含本人及其亲属子女等。
群众在评价一个党员或领导干部时,除了看其本人所为,还要察其家属乃至亲朋友好有否借其地位和影响为自己谋私行为?
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摆在许多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上述那位党委书记防微杜渐、自觉为自己和一家人立“戒规”,正是珍惜这种权力的表现。由此而受到群众的赞扬就不难理解了。
我国有条古训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所谓循规蹈矩,大概源出于此。这里,且不说历史上一些有所作为者以立“家规”设“家训”来规范家庭成员行为的不乏其例。
今人其实也是很注重立规束己的。近在一份刊物上读了《周恩来的“家规”和刘少奇的“清规”》一文,颇有感触。文中介绍了周恩来一生为政清廉、以身作则,生前曾立有“晚辈不得丢下工作专程去看望他,凡去看望他的人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等10条不成文的“家规”;刘少奇也一样,对他身边工作人员交代了“四不准”的规矩。
革命前辈们这种自觉约束自己和亲属行为的举动,不仅反映了他们严以律己的品质,也表现出了维护党和政府根本利益的自觉性,从而,为全体党员和干部树立了榜样,获得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崇敬和爱戴。
上述两件事例,除了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端正党风和建设廉政的必要性、紧迫性外,也给人们以启示,即:要推进我国的廉政建设,固然要加强对全体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尽快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为一名执政党党员、一个人民公仆,主观上能时时对照党员标准和干部行为准则,经常地检点自己一言一行,自觉做到扬正抑邪,尤其是万万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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